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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一件小事,女子砍死小姑子被判10年,抑郁症就可以“轻饶”?

广东普法 2022-05-10

二十年前坐月子产生积怨

没想到她持刀砍死小姑子!

然而法院判决时却称她是抑郁症

需从轻处理


王某和焦某在1995年结婚,王某发现焦某在2019年底开始变得奇怪,焦某坚持要和王某的妹妹换房子,称只有换了房子才能睡得着觉。可没想到的是,等丈夫离开后,焦某竟然砍死了小姑子。经法医鉴定,被害人头面部、颈部、左右手部等受锐器砍(切)作用致体表多处创伤,最终因颈部完全离断而死亡。


如此残忍的手段!

没想到,

原因竟是20年前的一桩往事。


焦某认为,在她生产后,小姑子关门制造声响,让她落下了病根,睡不着觉。于是换房后,焦某趁着小姑子不备,把小姑子砍死了。最后,河南驻马店中院以焦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。



有网友认为,

这简直是故意杀人,

居然只判十年,

太不可思议了吧?



焦某犯故意杀人罪,为什么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?


在我们的刑法当中的评价就是,在于它能不能够辨认以及控制自己的行为。如果他发病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去控制或辨认的,可能他不承担刑事责任,因为他是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,它只是部分的限制的刑事责任能力,那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他的处罚。而焦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但鉴于焦某系限制行为责任能力,作案后自首,认罪悔罪,系初犯,且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


有精神疾病限制行为能力的,法律可以从轻处罚,但抑郁症也可以吗?


抑郁发作高峰伴有一些精神病性的症状,包括幻听、幻觉或者是妄想。焦某可能觉得小姑子害得她这样,有一些被害妄想,从焦某坐月子上火,小姑子给焦某买的是过期的杏仁露冲剂,焦某怀疑自己中毒了,不敢喂奶等一系列的事情可以看出,焦某有很多幻觉甚至妄想的症状。那么在这种精神病症状的支配下,加上又处于一个抑郁发作高峰期,她可能会出现杀人伤人的行为。


焦某可能需要的是治疗,而不是刑法,她不是坏而是病。你就算严惩精神病人,其实对遏制此类事件再发生并没有足够的帮助。所以法院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十年也是有一定的道理。

这起悲剧已经造成,焦某也得到了法律的惩罚,但在生活中,我们又该避免此类的案件不再发生? 抑郁症患者在哪些情形下会伤人?


像焦某这种是复发性抑郁症,而复发性抑郁症的特点是反复出现抑郁发作。而很多伤人的情况,他不是严重的精神疾病,可能只是轻中度的失眠、焦虑、抑郁,但是由于他自己对社会不满,他可能有一些人格的特征,反而比重性精神病有更多的肇祸行为。所以为什么我们国家说要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,因为这不单是涉及到精神病人的问题,我们普通人也有心理的问题,也有人可能会一时冲动做出出格的行为甚至伤人的事,这个就要我们所有的大众都要普及心理知识,做好这方面的心理健康的一些工作。  


当他要失控的时候,他怎么样用一些心理学的方法去控制自己的行为,然后要学会宽容理解别人,也理解自己,这样普通人因为一时的心理问题发生冲动,伤人行为就会减少。


生活中,怎么判断自己或者身边的人是否有精神疾病?


从几个方面来判断,我们说世界卫生组织给健康有1个定义,有10个健康的标准,其中有7条是跟我们精神相关的。第一个是睡得好;第二个是精神好,不会老是疲劳;第三个是皮肤健康有光泽,头发有光泽;第四个是活动自如等,大概有10个方面的建议。


如果有以下情况,那你的精神很可能是亚健康状态:


第一,经常失眠。


第二,感觉劳累,疲劳,浑身无力,慵懒。


第三,莫名其妙的烦躁不安,坐不下来,坐立不安,无莫名的恐惧,杞人忧天,老是担心会天有不测,核弹说不定哪天就来了。


第四,焦虑,思维怪异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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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州普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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